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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30條

在本規則修正發布前已經核准營業登記之信託投資公司,其章程規定或資金之收受及運用有與本規則牴觸者,應於本規則施行後修正調整,並報財政部核備。
前項修正調整之期限由財政部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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