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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由信託投資公司確定用途之信託資金,得於信託契約載明,由其負責本金之損失,並得保證最低收益率。
前項保證最低收益率,由財政部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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