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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合併程序及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條至第十五條之規定,於命令合併時準用之。
第五條至第七條於命令合併之存續社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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