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保護機構對人員之進用、待遇、考勤、獎懲、訓練、退休、進修、資遣、撫卹等,應訂定人事管理辦法,並向本會申報核備,修改時亦同。
保護機構對人員待遇之支給,除前項人事管理辦法所訂定者外,不得另立科目支給。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