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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證券交易所應按日製作證券市價表,記載左列事項公告之:一、成交證券之名稱。
二、開市、最高、最低及收市價格;其有申報價格而無成交者,記載其最後之申報價格。
三、與前一營業日收市價格比較後之漲跌情形。
四、成交量、值之分計及合計。
五、股價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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