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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期貨交易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期貨交易所應於其業務規則中,規定下列事項:一、期貨交易市場之使用。
二、交易制度。
三、結算制度。
四、保證金、權利金計算之方法。
五、期貨商之管理。
六、期貨交易市場之監視。
七、緊急處理措施。
八、違約事項之處理及罰則。
九、其他依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前項業務規則規定事項之訂定及變更,應經主管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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