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證券概況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受益證券之發行日及到期日。
二、主管機關核准文號及日期。
三、發行總金額、受益權單位總數。
四、信託財產之本金或其所生利益、孳息及其他收益分配方法,以及受益證券之受償順位、期間及發行條件。
如有發行不同種類或期間者,應分別記載之。
五、購買每一受益權單位之金額、費用。
六、信託財產之種類、座落地點及估價之價值。
七、受託機構支出費用之償還及損害賠償之事項。
八、受託機構之報酬、種類、計算方法、支付時期及方法。
九、受益證券募集成立與不成立之條件及不成立時之處理方法。
十、稅捐之相關規定。
十一、受益人之相關權利及轉讓限制。
十二、契約重要約定事項。
十三、受益證券喪失之處理方式。
十四、其他本會規定應記載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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