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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密檔案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機密檔案管理人員調、離職時,應列冊將保管之機密檔案逐項點交機關首長指定之人員或檔案管理單位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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