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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密檔案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機密檔案未經解密,不得銷毀。
但有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所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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