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本基金結束時,應予結算;其餘存權益應解繳國庫。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