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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科學園區廠房及其有關建築物徵購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科技部 >> 園區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管理局辦理私有建築物之徵購所需經費,應由管理局作業基金編列預算辦理。
其未及編列預算者,得由管理局先行籌款支付,俟次一年度補列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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