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研究推廣組掌理事項如下:一、音樂推廣與研習活動之研擬、規劃及執行。二、國內、外音樂文化藝術之保存、展示及研究。三、音樂園區解說導覽之規劃、設計及執行。四、國內、外音樂傳承、創作及研究平台之建置。五、專業音樂比賽之舉辦及人才培育。六、志工培訓計畫之研擬及執行。七、其他有關研究推廣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