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展覽企劃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先總統蔣公史蹟、紀念文物之展覽規劃及執行。二、藝文展覽、導覽之規劃及執行。三、展場設施之規劃及維護管理。四、展覽圖錄、年鑑之發行出版。五、館際展覽交流及合作。六、志願服務人力資源之運用及發展。七、其他有關展覽企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