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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文化資產相關法規之擬議及諮詢。
二、文化資產相關資料與出版品之徵集、典藏、出版、數位化及推廣。
三、文化資產之調查、整合及教育推廣。
四、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之保存、國際交流之規劃及執行。
五、國會與地方聯絡、媒體交流及宣傳行銷。
六、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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