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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整治目標公聽會作業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土壤及地下水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參加公聽會人員應遵守會場及議事秩序,不得干擾會議之進行。
主持人亦得要求干擾會議進行之人員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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