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土壤及地下水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監測項目及頻率,依下列監測目的評估:一、地下水監測目的為區域背景水質調查者,依歷年水質調查結果檢討及調整。
二、地下水監測目的為污染調查及查證者,視場址污染特性、污染改善進度及調查結果檢討及調整。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