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環境影響評估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下列政策有影響環境之虞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一、工業政策。
二、礦業開發政策。
三、水利開發政策。
四、土地使用政策。
五、能源政策。
六、畜牧政策。
七、交通政策。
八、廢棄物處理政策。
九、放射性核廢料之處理政策。
十、其他政策。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