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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害糾紛處理收費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公害糾紛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多數有共同利益之公害糾紛當事人,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及第四十條規定共同申請調處及裁決者,其調處費及裁決費,依前三條規定計算收取。
前項規定,於有共同利益之第三人加入調處及裁決程序時,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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