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棄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因國內環境之特殊考量廢止原過境或轉口之同意文件。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