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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棄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取得核發機關之處理機構同意設置文件,於設置完成,或符合第三條第三項但書規定者,應於申請處理許可證前,提報試運轉計畫,送核發機關核准後,依核准計畫內容進行測試。
前項試運轉計畫應包括下列內容:一、試運轉方法、程序、步驟。
二、試運轉之廢棄物種類、來源、資料及清運計畫。
三、質量平衡計算方式。
四、採樣、監測及其品質管理計畫。
五、緊急應變措施。
六、自律切結聲明(如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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