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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懸浮微粒物質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災害潛勢:指特定地區受自然環境、人為因素等條件影響所潛藏易致災害之機率或規模。
二、災害潛勢資料:指依氣象、水文、地質、地形、災害紀錄及其他相關基本資料,分析模擬區域內各處災害潛勢之預警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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