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機車應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以下簡稱排放標準)第六條、第七條及本辦法之相關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始得核發機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以下簡稱合格證明)。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