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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煉鋼業電弧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本標準用詞及符號,定義如下:一、電弧爐:指利用電弧產生之熱量熔煉礦石及金屬之工業爐。
二、戴奧辛:指二個氧原子連結一對苯環類化合物之多氯二聯苯戴奧辛(Polychlorinateddibenzo-p-dioxins)及一個氧原子連結一對苯環類化合物之多氯二聯苯喃(Polychlorinateddibenzofurans)。
三、ng:奈克,相等於10-9公克。
四、Nm3:凱氏溫度二百七十三度及一大氣壓下每立方公尺體積。
五、國際毒性當量因子:I-TEF(InternationalToxicityEquivalencyFactor)。
六、國際毒性當量:I-TEQ(InternationalToxicityEquivalencyQuantityof2,3,7,8-tetrachlorinateddibenzo-p-dio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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