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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移動污染源燃料販賣進口許可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定燃料,除須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所定燃料種類及成分之標準(以下簡稱燃料標準)外,並應依本辦法規定取得許可,始得販賣及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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