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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及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依本辦法所規定之檢驗及處理,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受檢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之設備,不得拆除或改裝。
違反前項規定者,依本法第六十一條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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