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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公私場所使用非屬廢棄物再利用燃料之燃料,應符合附表規定之成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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