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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補助期間至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申請補助者至遲應於一百十一年十二月十日前提出申請,各級主管機關應於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審定。
申請期間及補助金額如附表,逾期不予補助。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辦法補助期間結束前半年,召開會議檢討執行成效,研商後續污染改善推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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