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本會掌理事項如左:一、年度立法計畫之審議事項。二、環境保護法規制定案、修正案之研議或審議事項。三、環境保護法令疑義之研議、闡釋事項。四、環境保護法規之管制、整理及編纂事項。五、環境保護法規資料之蒐集、分析與研究事項。六、其他有關法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