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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科技發展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執行單位對於歸屬其所有之研發成果及其收入,應設專責單位負責管理及運用,並建置管理及運用機制。
本部得視前項執行單位就研發成果管理及其收入運用之情形,要求執行單位改善其管理及運用機制。
第一項管理及運用,應包括下列事項:一、申請及確保研發成果於國內外權利之維護管理。
二、授權、讓與及收益之運用管理。
三、迴避及其相關資訊之揭露與會計處理。
四、委任、信託、訴訟或其他一切與管理或運用研發成果有關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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