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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科技發展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簽辦、審議或核決研發成果管理或運用案件之人員,與被授權或讓與研發成果之營利事業間,有前條所定情事者,應自行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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