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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醫療藥品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會計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下設各醫療機構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本基金以行政院衛生署(以下簡稱本署)為管理機關;隸屬本基金之各醫療機構作業基金以各該醫療機構為管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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