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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菸品資料申報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菸品成分、添加物及排放物之申報,以中文為限,並附英文或化學式;其已知毒性資料及相關資訊得以中文或英文為申報。
前項之申報,以電子資料或書面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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