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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人工生殖子女親屬關係查詢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主管機關應自收受前條申請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查詢結果;必要時,得通知其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前項通知,以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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