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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藥物科技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依本辦法申請獎勵之案件,應由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再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工業主管機關獎勵之。
前項之申請審議,每年辦理一次。
必要時得增加辦理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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