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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在國內運輸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應由起運機構或業者檢附下列資料,依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向食品藥物署申請核發管制藥品運輸憑照:一、起運及運達機構或業者之名稱、地址、負責人、管制藥品登記證字號、管制藥品管理人及其專門職業證書字號。
二、擬運輸管制藥品之品名、規格、數量及批號。
三、運輸原由。
四、預定運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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