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以下簡稱本會)之任務,為就下列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相關事項之諮詢或建議:一、食品衛生安全及營養政策。二、食品衛生安全及營養調查及研究計畫。三、食品衛生安全及營養各種標準。四、食品衛生安全及營養科學技術交流。五、食品衛生安全及營養重大案件之處理。六、其他有關食品衛生安全及營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