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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960920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用於清洗食品之主要消毒成分,且列於附表二者,應符合附表二之使用規定。
該表所列成分,使用後須再經飲用水充分清洗、殺菁、加熱或其他適當處理,以使最終食品之殘留濃度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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