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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960920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用於清洗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裝等食品接觸面之主要消毒成分,使用後不再經清水沖洗,且列於附表一者,應符合附表一之使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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