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受理藥物、化粧品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單位:新台幣元┌──────┬───────────────┬────┐│受理類別│定義與範圍│收費標準│├──────┼───────────────┼────┤│一四藥品變│(一)新適應症、新用法用量、新│12,000││更│類別或新賦形劑│││├───────────────┼────┤││(二)委託製造、移轉、合併、產│8,000│││地變變更、遷廠(以廠次計)│││├───────────────┼────┤││(三)其化變更或委託包裝、許可│5,000│││證、標仿遺失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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