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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市售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市售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需於明顯處加註標示「一日請勿超過○顆(或錠、粒)」之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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