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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化粧品製造場所之設備校正,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與產品品質有關之實驗室用及生產用之量測儀器,予以定期校正。
二、校正結果不符合允收基準之量測儀器,予以適當識別並停用。
三、調查前款情形,確認對產品品質之影響,並採取適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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