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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醫事機構或相關團體符合第三條第二款至第六款規定者,得發給防治獎金,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
前項之獎勵對象,每年以十五名為限,並僅得擇一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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