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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港埠檢疫費用徵收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船舶衛生管制或免予衛生管制證明書,其補發、換發、延期、放行或更改船名、國籍之簽證費,每張新臺幣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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