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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醫藥發展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中醫藥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政府應推廣與輔導保存具中醫藥特色之知識及傳統技藝,並鼓勵保有、使用或管理者提供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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