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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精神衛生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心理及口腔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39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獎勵精神衛生相關機構、團體從事病人社區照顧、支持及復健等服務。
前項從事服務機構、團體與其服務人員之資格條件、服務內容、作業方式、管理及獎勵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社政、勞工及教育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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