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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自殺防治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心理及口腔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本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定自殺防治工作,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一、推廣生命教育。
二、製作及推廣自殺防治教材及宣導品。
三、依年齡別及高風險群,推動自殺防治服務措施。
四、加強民眾認識精神疾病及防治憂鬱症。
五、推廣防範自殺之主動助人與求助觀念及方式。
六、建置關懷網絡機制及知悉有自殺行為情事時之協助方式。
七、分析自殺死亡或通報資料,並監測趨勢變化。
八、降低高致命性自殺工具之可取得性。
九、辦理自殺防治專業人員教育訓練。
十、加強自殺防治之研究。
十一、其他自殺防治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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