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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八年五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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