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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依醫療區域之劃分,限制各級醫療區域內之一般病床數。
但依第十二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於特定區域許可設立專辦國際醫療之醫院,其國際醫療病床數,不在此限。
前項醫療區域分為一級、二級醫療區域及次醫療區域,其劃分,規定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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