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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特別門診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辦理前二條之考核、查核及獎勵,應會同所在地社政主管機關為之,並得邀請相關團體、專家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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