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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特別門診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得併同年度督導考核或不定期對指定醫院之特別門診實施品質查核;指定醫院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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